為了幫助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解決實際困難,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家教委教財(1995)第30號文件、滬教委財〔95〕第17號文件精神及《上海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辦法》,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條例。
一✌🏼、申請減免學費的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生活簡樸,學習努力🦸🏽♀️🤘🏼,原則上各門功課考試成績及格;
(二)本校在籍註冊後的本專科學生;
(三)已通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且已申請並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
(四)除滿足以上必備條件之外,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情況之一:
1.烈士子女及孤兒;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補貼的殘疾且單親家庭子女(僅指父或母一方亡故)☝🏼;
3.農村務農且無其他經濟來源的殘疾且單親家庭子女;
4.學生本人患大病(重症尿毒症透析、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或父母一方患大病(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5.突發事件(特大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急劇下降,無法解決其在校期間的學習費用。
二、減免的等級👉🏼、金額
(一)一級🫔,減免5000元🈺;
(二)二級🤹🏽♀️,減免2500元;
(三)三級👩🏻🦱,減免1500元;
(四)減免學費的比例嚴格控製在在當學年全校困難數據庫人數的0.5%範圍內。
三、申請減免學費的程序
(一)學生學費減免申請在當學年內有效🐕,新學年需重新申請接受評估;
(二)學生學費減免由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詳細的申請報告🚵🏻♀️、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經班委討論通過,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簽署意見後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中心匯總後提交學校幫困領導小組討論審批。
四、其他
(一)學校有權對享受減免學費的學生的經濟情況進行抽查💇,弄虛作假者,除需全額補交減免的費用外😣,還要視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二)該條例自2011年1月起執行〰️⚙️,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附件: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學費減免實施細則